收养是否成为代孕妈妈的替代选择
收养是否可以成为代孕妈妈的替代选择,收养儿童应基於发自内心的爱,而非出於同情怜悯,在尊重婴幼儿生命权的考量下,可鼓励不孕者收养,让孤苦无依的婴幼儿有得到幸福的机会,但每个人追求幸福的定义不尽相同,我们必须尊重不孕者的选择权利,不应该因为目前有需要收养的儿童,就将此一选项强加于不孕者身上,并对选择代孕者加以严厉的道德批判,令「不优先选择收养」成为选择代孕者的原罪.收养和代孕是两个不一样的观念,都是可采行的管道,没有「谁优于谁」的价值判断,政府或许可以积极鼓励收养,但仍然无法取代代孕的需求.
同时国内繁琐的收养制度,国内与国外友人收养制度的区别对待,导致了大多数不孕者并无畅通的渠道得到自己的需求,收养也并不能繁衍不孕者自己的后代,在具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,有自己的道德观体系,收养还不能成为大多数不孕者的首要选择。代孕可以保证孩子的健康,不被歧视以及足够的父爱和母爱。